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匾额中的科举制度

马飞在我国历史上,文人人仕有正途、异途之分。所谓正途主要包括科举和举贡。科举制度人所共知,无需赘言。举贡制度起源于元代而形成于明。总体来说,贡举有岁贡、恩贡、纳贡、副贡、选贡诸名目,是科举制度的重要补充。到了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五贡之分,并在清代选举制度中占有不可忽视的一席之地。在我

马飞

在我国历史上,文人人仕有正途、异途之分。所谓正途主要包括科举和举贡。科举制度人所共知,无需赘言。举贡制度起源于元代而形成于明。总体来说,贡举有岁贡、恩贡、纳贡、副贡、选贡诸名目,是科举制度的重要补充。到了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五贡之分,并在清代选举制度中占有不可忽视的一席之地。在我国历史上,有拔贡等贡生入士的,因其官微位底,其史迹在历史和地方史志少有记载。因而,洛阳民俗博物馆征集的由清代拔贡题书的匾额,就愈发显得弥足珍贵。这些匾额不但反映了历史信息,并且有益信史或地方史料。笔者就拔贡所题匾额略述如次,以期对研究清代中小官吏史料有所裨益。

馆藏拔贡所书、立匾一览

辛酉科拔贡,就教谕职壬戌恩科中式举人候铨县正堂张熙所立“品优德厚”匾。该匾上款为:“例授文林郎辛酉科拔贡,就教谕职壬戌恩科中式举人候铨县正堂张熙。为吏员候铨右堂乘乙王老先生立”;下款为:“大清同治四年岁次乙丑孟陈月谷旦,户科经承张凌云,吏科吏员张好义,六品职衔焦义新,王泽远,从九职衔王际庚,吏科吏员贾庚歌,户科经永金振都,候选典吏孟圣徒,监生贺鸣岐,张风仪,赵际玉,候选县丞郭位西,六品职衔杨锦川,李逢庚,候选典吏复生荣,刑科吏员田发第,礼科吏员焦万昌,库科攒典赵名世,工科吏员郭天奇”。匾长199厘米,宽99厘米。2002年元月30日征集于洛宁县。

乙酉拔贡张西金等所立“美继秦台”匾。该匾上款为:“特署罗山县儒学教谕兼摄训导韦对杨为大壶范郭母张孺人节孝立”;下款为:“咸丰三年正月吉旦,庠生朱(官),张奉三,程奉箴,朱应,翰林院待诏朱循南,乙酉拔贡张西金,监生雷太和”。匾长202厘米,宽93厘米。2002年元月23日征集于洛宁县。

永宁县儒学正堂前武英殿校录癸酉科拔贡贾光坛所立“清标彤史”匾。该匾上款为:“特授修职郎永宁县儒学正堂前武英殿校录癸酉科拔贡贾光坛为儒童宋廷口之母韦氏节孝立”;下款为:“大清道光二十六年九月谷旦”。匾长201厘米,宽99厘米。2002年元月30日征集于洛宁县。该匾匾文为行楷阳刻,上下款为楷体阴刻。上框正中雕一寿桃,下框正中雕刻三环相套图案,寓意“三元及第”,匾四角各雕一夔龙,寓吉祥之意。

前丁酉拔贡署山西代州直隶州分州兼理学正候补知县韩梦笔所题“仁慈永昭”匾。该匾上款为:“前丁酉拔贡署山西代州直隶州分州兼理学正候补知县韩梦笔为大德望廉甫黄老先生三周年纪念题”;下款:“中华民国十九年岁次庚午桂月中旬谷旦孟广信等36人仝鞠躬”。匾长212厘米,宽113厘米。2004年冬征集于洛宁县王范乡。

辛酉科拔贡丙子科举人候选知县现任汝州郏县儒学训导王文会所题“媲美鲍桓”匾。该匾上款为:“应授文林郎辛酉科拔贡丙子科举人候选知县现任汝州郏县儒学训导兼署教谕族弟王文会暨族人为乡耆兄文霖并金氏”;下款为:“大清道光二十三年大吕月上浣谷旦,天保等25人,合族仝立”。匾长190厘米,宽98厘米。2004年8月19日征集于洛宁县掘山乡。

敕授征仕己酉科拔贡朝考二等法部八品京官黄某所题“公益襄勤”匾。该匾上款:“敕授征仕己酉科拔贡朝考二等法部八品京官黄为太学生李公劝戒烟赌,社会感德题”;下款:“李光毕等33人仝拜,龙飞宣统三年喜月谷旦”。匾长213厘米,宽110厘米。2004年5月10日征集于洛宁县上(戈)乡。

永宁县儒学正堂加一级前武英殿校(录)国子监癸酉科拔贡贾光坛所题“德益深沉”匾。该匾上款为:“敕授修职郎永宁县儒学正堂加一级前武英殿校(录)国子监癸酉科拔贡贾光坛为耆民王作楫立”;下款为:“道光二十一年岁次辛丑三月上旬谷旦,孔昭南等52人”。匾高97厘米,宽190厘米。2004年2月16日征集于洛宁县。

拔贡及作用

拔贡,顾名思义,选拔出来的贡生之谓也。它是科举制度中由地方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皇帝。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细贡;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清代贡生列为五贡,别称“明经”。

拔贡生作为五贡之一,不能算正式的功名,只能算身份的一种,相当于一种保送生或推荐生的身份。

拔贡生的选取,清初每六年一次选拔,乾隆中改为逢酉一选,也就是为十二年才一次,每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名,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后保送入京,经朝考合格,即可授予小京官、知县或教职。此虽入仕之南山之径,然拔贡每县只取一人,可以说是千里挑一。科举时代,贡生入仕的途径只有三种:一是参加乡试,进而取得更高的功名;二是入监读书,期满后考选授官;三为直接经考试而授官。这第三种途径即原则上是针对贡生中的岁贡、拔贡和优贡生三种。

拔贡生在雍正以前必须一律入监读书,肄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仕。乾隆初年时又规定拔贡生可以参加朝考,列于一、二等者,在保和殿复试,复试列于一、二等者,可由礼部开单引见,分别授职;授予七品小京官者,分部行走(见习),三年期满才实授;授予知县或教谕、训导者,分各省试用。就算是得到官职,也都只是先见习,合格后才实授。参加朝考的拔贡生多数主要是担任地方学校的教官。以上这些入仕途径在洛阳民俗博物馆所藏扁额款识中,都有所反映。

硕本求源,学校是培植人才之所,科举是选拔人才之法。在两汉魏晋南北朝时代,选举与学校相辅而行,各有其独立的作用。到了唐代,虽然科举与学校并举,两者并不处于并列、同等地位。因为由学校出身的生徒仍须经过考试,学校不能直接给生徒以出路;而乡贡出身的人,不必经由学校培植,一经考试及第,便被认可为人才。这样,科举成为凌驾于学校之上的一种制度。唐初,社会上重视科举及第的生徒,因为他们出身官学,受过正式教育,要较乡贡高出一筹。于是人们视学校为登科的通路,多争取入学。因此,在一段时间内,科举对学校的发展曾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以后,封建王朝利用科举考试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办学,调动了社会办学及民间读书的积极性。不经国家学校而科举及第的比例逐渐增长,官学的地位逐渐低落。唐开国100年后,科举考试日益发达,学校教育渐渐不关重要。

宋初,朝廷大力利用科举选拔人才,而忽视培养人才的学校。宋仁宗时的范仲淹、宋神宗时的王安石,先后严厉批评这种只取才不养人的错误作法,如同农夫只坐等收获而不事耕耘一样愚蠢,终于导致人才的枯竭。范仲淹认为,择贤固然重要,但择而不教,久则乏人,贤将不继,所以教是第一,择尚其次。主张必严科举方能得才,必敦教育方有才可得。王安石认为,科举仅以强记博诵取人,学校费了许多光阴,专门去做科举考试的预备工夫,而不教以天下国家实用之事,及第之后,所学完全无用。为了扭转社会重科举轻学校的风气,他强调要发挥学校在培养人才中的积极作用。他建议逐步使取才与养才统一于学校,即凡在中央官学学习的学生,通过了学校的考试,不必再经由科举而直接授官。把取士纳入养士之中,即把选拔人才的职能部分地赋予学校与学校教育工作紧密结合,既充分发挥了学校培养人才的积极作用,又提高了学校的社会地位。范仲淹和王安石的改革,都被因循守旧势力所挫败。

及至明清,学校更形同虚设,虽然凡应科举者必须先在学校取得生员资格,但生员并不在学校读书,学校教官也无力发挥其教育作用,使学校空有师生之名,而无训诲之实。其原因,也与科举制度有关。

清代地方学校各有正副教官2人。正者府学称教授州学称学正,县学称教谕;副者统称训导。他们的职责是“掌训迪学校生徒,课艺业勤惰,评品行优劣”。正副教官的来源大体是知县改教、举人“大挑”、“五贡”诠选。

清代规定,知县可改任府学教授。这种改教并不是因人而宜的调整,而是因知县年龄过大,或者懒惰愚钝工作不称职,以及老弱病残不能工作的才改任教职。据记载,有众多的府学教授精神衰迈,两耳重听,步履维艰。因此,学校被认为是惜老怜贫之地,教授成为投闲置散之官。

清代的举人“大挑”,开始规定必须连考3次不中才能参加挑选,以后规定必须连考6次,后来又改为4次。这样,落第举人至少要经过10余年才有被挑选的资格,但具备资格并不等于被选中,往往要候选若干次。选中后也不能立即赴任,还要在吏部挂号排队,等待分配,届时到部抽签决定去向。这种分配方法叫做“诠选”。从清代中期开始,官员壅滞积压现象日益严重,诠选需待时日甚长,举人候选常常多达二三十年,累计起来,一个考不上进士的举人,要经过三四十年才能当上州学学正或者县学教谕。

“五贡”诠选也是教职的一项重要来源。生员当了贡生,就有了做官的资格。但官职不高,大多数当训导。生员出贡本身就需长久时间,据估算,生员食饩(当了廪生后,国家每年给一定的粮食或银两,称为食饩)30年,方得依次出贡(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屡应乡试皆落第,72岁始成岁贡生),再加上长期“诠选”,当训导已是花甲乃至古稀之年。

由此可见,教官一职,无论是举人大挑担任,还是五贡诠选授,一个共同的问题是年龄太大。这些人在年富力强时无事可干,把时间浪费在论资排辈的升转和无日无月的候选上,及至得官已年老体衰。当时有人对这个问题加以概括说,教职一官由举、贡候选居多,廪生候贡,举人候选,大抵30余年,少亦20余年,精力多半就衰,实能奋励任职,兴起士习者甚少。事实是,乾隆初年教职多系衰老庸劣之辈,不但不能以道德礼义化导齐民,并其课士之职亦不克举。乾隆以后,更是每况愈下,教官大都不能振作。至咸丰时,教官中果能授业解惑,以师道自任者,已不多见。

科举的兴盛与消亡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这是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科举是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极为有效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才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拔人才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分子,有机会通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自然便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才。一千三百年间通过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这种由翰林而产生的内阁中枢制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可说是科举制度的产物。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仕成为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分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分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同类“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由明代开始,科举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束;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分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1908年,溥仪即位,次年改元,是为宣统元年。清廷为了庆贺新帝登基,在科举废除的情况下,仍然举办了“己酉科拔贡”的科举考试。又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责任编辑:马怡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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