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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土的“官”“新官”款定瓷

我国瓷器刻写铭文的历史非常久远,东汉时期南方已经出现了刻铭青瓷,浙江鄞县出土的青釉双耳壶,在底部刻有隶书“王尊”2字。南京三国时期东吴墓葬出土的青瓷虎子,刻有“赤乌十四年会稽上虞师袁宜作”13字。北方瓷器刻写铭文大约始于唐代,邢窑白瓷有“盈”“大盈”“翰林”等铭文,定窑白瓷从晚唐开始出现“官”“新官”

我国瓷器刻写铭文的历史非常久远,东汉时期南方已经出现了刻铭青瓷,浙江鄞县出土的青釉双耳壶,在底部刻有隶书“王尊”2字。南京三国时期东吴墓葬出土的青瓷虎子,刻有“赤乌十四年会稽上虞师袁宜作”13字。北方瓷器刻写铭文大约始于唐代,邢窑白瓷有“盈”“大盈”“翰林”等铭文,定窑白瓷从晚唐开始出现“官”“新官”铭文。

定窑遗址1985年和2009年的两次考古发掘中,都发现了带有“官”“新官”款的白瓷标本。1985年至1987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对定窑遗址及周边地区进行了详细的考古调查。在考古调查的基础上,先后在涧磁村、北镇村、燕川村和野北村选择了七处发掘点进行发掘,发掘总面积将近2000平方米,出土瓷片标本37万余片。发掘的标本中有“官”“新官”款白瓷残片14片。2009年9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曲阳县定窑遗址文物保管所组成联合考古队,再次对定窑遗址进行了局部发掘。出土“官”“尚药局”“尚食局”等款识的白瓷残片数十件。河北灵寿县晚唐墓(灵寿县唐景福二年墓位于灵寿县董家庄。此墓早年遭破坏,县文保所从农民手中收集回部分文物。其中有两件定窑白釉“官”字款钵和一块带墨书题记的长方形砖,砖上有墨书“口福二年岁次癸丑十月乙未朔”13字。查对中国历史年表,唐代景福二年[895年]正好是癸丑年,故此墓的时代应为唐代景福二年),曲阳县五代王处直墓(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保定市文物管理处《五代王处直墓》,文物出版社,1998年),以及定州市北宋静志寺、净众院塔基(定县博物馆《河北定县发现两座宋代塔基》,《文物》1972年8期),也出土过“官”“新官”款定瓷。此外,定州市、保定市等地都出土过数量可观的完整器及标本。

一、河北出土的“官”

“新官”款定瓷(一)墓葬、遗址、窖藏出土的“官”“新官”款定瓷

白釉“官”字款钵(2件)

灵寿县慈峪镇董家庄村唐景福二年(893年)墓出土。高4.1厘米,口径12.6厘米。敛口、斜腹、小平底。胎体坚致细腻,薄如卵幕,迎光透视,具有很好的透光性。釉色白中泛青,光洁莹润。底部露胎,中心刻“官”字款(图一)。

该墓出土的一块长方形灰砖上,有墨书“口福二年岁次癸丑十月乙未朔廿”等字迹(唐代景福二年是癸丑年)。这是目前纪年墓葬出土“官”字款定瓷中时代最早的。

白釉“官”字款花形盒 2002年曲阳县涧磁村定窑遗址出土。高3.6厘米,长5厘米。盒体呈花形,子母口,平底无釉,底部刻“官”字款。盖面花瓣与花蕊凸起,上面用浅细的线条刻出花瓣脉络(图二)。

白釉“官”字款叶形盒(2件)2002年曲阳县涧磁村定窑遗址出土。高3.6厘米,长6.5厘米。盒体呈叶形,子母口,平底无釉,底部刻“官”字款。盖面鼓起,上面用浅细的线条亥0出叶脉(图三)。

以上三件“官”字款盒是2002年定窑遗址修建保护棚挖柱础时出土的,由于是在窑址上施工,挖掘时采用考古发掘的程序,3件小盒出土于最底层。

白釉“官”字款水盂 定州市出土。高6.2厘米,口径4.7厘米。敛口,鼓腹,圈足。近口处划刻两道弦纹。圈足内满釉,中部偏上刻“官”字款(图四)。

白釉“官”字款盏托 定州市出土。高2.3厘米,口径14.9厘米。五出花口外撇,对应缺口处有凸起的棱线,盏心有内敛的圈状托口,以承托碗、盏。圈足内满釉,中心刻“官”字款(图五)。

白釉双”官”字款长方形枕1995年定州市尧方头村出土。高10厘米,长16.4厘米,宽9.8厘米。枕为长方形,枕面前低后高,两端微翘。枕壁四面光素无纹,枕面边沿各以三条平行直线构成边框,框内划刻“官”字。枕底部亦划刻“官”字(图六)。

以往出土的“官”字款白瓷多为盘、碗或瓶、罐,很少见到在枕上刻“官”字款,而一件器物上刻2个“官”字更为罕见。定州市城区也曾出土过一件双“官”字款标本,两个“官”字刻在同一平面(图七)。

白釉“官”字款花口盘 1965年曲阳县许城东出土。高2.4厘米,口径13.5厘米。五出花口外撇,浅腹,平底,圈足。胎体洁白细腻,通体施白釉。圈足内满釉,中部偏下刻“官”字款(图八)。

白釉“新官”款钵 曲阳县西燕川村五代后唐同光元年(924年)王处直墓出土。高11.厘米,口径12厘米。敛口,尖唇,下腹内敛,平底。胎体上部较薄,近底部较厚。内外均施白釉,底部露胎,中心刻“新官”款(图九)。

王处直墓位于曲阳县西燕川村,墓葬本身就在定窑西燕川窑区范围之内,东距定窑主窑场涧磁村不足10千米。该墓葬曾两次被盗,1995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对其进行抢救性发掘时,共出土瓷器8件。除了“新官”款钵外,还有1件瓶(仅存口部和上腹部)和2件小碗。另外4件具有典型的金代风格(3件碗和1件灯盏),当为盗者墓盗墓时遗留下来的。

白釉“新官”款花口碗(2件)1960年定州市贡院内窖藏出土。高5.7厘米,口径23.7厘米。五曲花口,斜腹,圈足。胎体坚薄,釉面洁白莹润。圈足内满釉,中心刻“新官”款。这批窖藏共出土8件造型相同的花口碗,其中两件底部刻有“新官”款(图十)。

(二)定州市静志寺、净众院塔基地宫出土的“官”字款定瓷

定州市静志寺、净众院两处塔基地宫共出土瓷器160余件,其中绝大多数是定窑白瓷。静志寺塔基地宫出土的白釉划花对蝶纹盘底部有墨书“太平兴国二年”(977年)题记。净众院塔基地宫出土的瓷器中有一件盖罐上刻有“至道元年”(995年)题记。由此可以确定两处塔基地官出土定瓷的烧造年代为北宋早期。

白釉刻花莲瓣纹“官”字款碗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8.3厘米,口径19.5厘米。侈口,深腹,腹壁弧线向内斜收,圈足,碗外壁雕刻双层仰莲,莲瓣肥厚圆润,具有浅浮雕效果。侧视犹如一朵盛开的莲花。胎体上薄下厚,最薄处仅0.2厘米,具有很好的透光性。釉色白中泛青,圈足内刻“官”字款(图十一)。

白釉划花对蝶纹“官”字款花口盘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2.7厘米,口径12.3厘米。六曲花口,浅腹,平底。盘心用浅细的阴线刻划对蝶纹。细条稚拙,构图与越窑青瓷上的对蝶纹十分相似。釉色洁白,底部无釉,中心刻“官”字款(图十二)。

白釉划花对蝶纹“官”字款花口盘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3厘米,口径12.8厘米。造型、纹饰同上器,底部无釉,中心刻“官”字款,并有墨书“太平兴国二年五月廿二日施主男弟子吴成训钱叁拾足陌供养合利”28字(图十三)。

白釉划花对蝶纹”官”字款花口盘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2.8厘米,口径12.7厘米。造型、纹饰同上器,底部无釉,中心刻“官”字款,并有墨书“太平兴国二年五月廿二日施主男弟子吴成训更施钱叁拾文足陌供养台利”31字(图十四)。

白釉划花对蝶纹“官”字款花口盘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2.8厘米,口径10.4厘米。六曲花口,浅腹,圈足。盘心用浅细的阴线刻划对蝶纹。底部满釉,中心刻“官”字款(图十五)。

白釉划花对蝶纹“官”字款花口盘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3厘米,口径10.3厘米。造型、纹饰同上器,底部满釉,中心刻“官”字款(图十六)。

白釉“官”字款盘(北宋)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3.7厘米,口径15~16.1厘米。侈口,平底,卧足。底部满釉,中心刻“官”字款。釉色洁白但光泽较差,盘体在烧造过程中变形严重(图十七)。

白釉“官”字款盘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3.1厘米,口径13.3厘米。造型同上器,盘体亦有严重变形。底部卧足露胎处有墨书“僧崇裕施叠(碟)子壹只雄黄四口兼施随年钱二十六足陌”21字(图十八)。

白釉“官”字款折沿洗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5厘米,口径16厘米。侈口,折沿,深腹,平底,圈足微外撇。底部满釉,中心刻“官”字款(图十九)。

白釉“官”字款花口盏托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7.4厘米,口径8.7厘米。五曲花口,盏心有深腹碗状托口,以承托碗、盏。外撇高圈足,圈足内满釉,中心刻“官”字款(图二十)。

白釉“官”字款花口盏托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7.5厘米,口径9厘米。造型同上器,圈足内满釉,中心刻“官”字款(图二十一)。

白釉“官”字款洗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3.6厘米,口径9.7厘米。侈口,深腹,平底,口部包镶银扣。底部无釉,中心刻“官”字款(图二十二)。

白釉“官”字款花口盘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出土。高3厘米,口径10.7厘米。五曲花口,弧腹,平底,圈足,口部,口部包镶银扣。圈足内满釉,中心刻“官”字款(图二十三)。

白釉刻花莲瓣纹”官”字款净瓶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地宫出土。高30.6厘米,腹径12.3厘米。小口,细长颈,颈中部凸起有沿,如同倒置的漏斗。丰肩,上腹圆鼓,下腹较瘦长,圈足外撇。肩部安葫芦形带系流,上有扁平带系圆盖。瓶体上部光素无纹,近足部雕刻一周单层仰莲,莲瓣凸起,棱角清晰。釉面洁白光润,圈足内刻“官”字款(图二十四左)。

白釉“官”字款净瓶 定州市静志寺塔基地宫出土。高18.5厘米,腹径9厘米。小口,细长颈,颈中部凸起有沿,如同倒置的漏斗。丰肩,上腹圆鼓,下腹较瘦长,平底无釉。肩部安圆筒形流,通体光素无纹,今肩部划刻两道弦纹。釉面洁白光润,底部刻“官”字款(图二十四右)。

白釉刻花莲瓣纹“官”字款盖罐 定州市净众院塔基地宫出土。通高11.5厘米,腹径9.3厘米。直口,短颈,斜肩,上腹较鼓,下腹渐收。罐盖顶面隆起,呈二层台阶形,上安宝珠钮。肩部饰双层覆莲,腹部饰三层仰莲,莲瓣用深刀刻出,具有很强的立体感。圈足内刻“官”字款。定州净众院塔基地宫出土的这种刻莲瓣纹盖罐,北京顺义县辽代塔基中也有出土,其造型、纹饰基本相同(图二十五左)。

白釉刻花莲瓣纹“官”字款盖罐定州市净众院塔基地宫出土。通高15厘米,腹径15.9厘米。直口,短颈,丰肩,鼓腹,圈足。盖呈覆盆形,平顶,上有蒂形钮。肩部饰双层覆莲,腹部饰三层仰莲,盖面饰单层覆莲,莲瓣用深刀刻出,具有很强的立体感。圈足内满釉,中心刻“官”字款(图二十五右)。

(三)定州、保定城区基本建设中出土的“官”“新官”款定瓷标本

北魏时期,拓跋珪在河北境内设立十二州,先于北魏始皇二年(397年)置安州,天兴三年(400年)改称定州,治安喜县(今定州市),“定州”之名始于此时。此后直到清代,这里曾经是行台、府、路、郡、州的治所。唐、五代、北宋三朝,定窑所在地曲阳一直归定州管辖,因此,定州城市遗址出土的瓷器标本数量相当可观。

定州城区基本建设中出土的瓷片标本颇丰,其中定窑瓷器所占比例最大,品种包括黄釉瓷、白瓷、黑瓷,酱釉瓷等,年代跨越唐、五代、北宋、金代。在白瓷标本中,有许多带有“官”“新官”款,仅笔者所知就有五十余片,其数量远远超过了历次定窑发掘出土的总和。此外保定市在历年城市基建中也出土了一定数量的“官”“新官”款白瓷标本。这些标本大多是文物爱好者在基建工地挖土是采集的,虽非科学发掘,也谈不上什么地层关系,但仍然是研究定窑“官”、“新官”款瓷器的重要资料(图二十六至图三十)。

二、“官”“新官”款白瓷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官”“新官”款白瓷的产地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南北方的墓葬、窖藏、塔基、遗址中出土了大量刻有“官”“新官”款的白瓷,关于这些白瓷的产地,长期以来一直说法不一。1985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对曲阳涧磁村、北镇定窑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一共出土了‘官字款白瓷残片14片,其中北镇村出4件,涧磁岭出10件。‘新官款白瓷瓷片1件,出涧磁岭。”(刘世枢《定窑考古札记》,1997年中国古陶瓷年会论文〔未刊稿〕)窑址出土标本的实证加上大多数“官”“新官”款白瓷本身所具备的定瓷特征,使大家一致公认定窑是“官”“新官”款白瓷的产地。

但是,由于“官”“新官”款白瓷的出土地点遍及大江南北,对于不同地域出土“官”“新官”款白瓷,有些专家也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见看法:如认为内蒙、辽宁等地辽墓中出土的“官”“新官”款白瓷可能产于“辽官窑”(金毓黻《略论近期出土的辽国历史文物》,《考古通讯》1956年4期1-4页。冯永谦《“官”和“新官”字款瓷器之研究》,《中国古代窑址调查发掘报告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湖南长沙出土的“官”、“新官”款白瓷可能产于湖南(高至喜《长沙出土唐五代白瓷器的研究》,《文物》1984年第1期);浙江临安钱宽、水邱氏出土的“官”“新官”款白瓷可能产于浙江(明堂山考古队《临安县唐水邱氏墓发掘报告》,《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学刊》1981年11月)等。确认一种瓷器的产地,最令人信服的方法是在窑址中找到相同的器物。但以上几种观点均缺乏这一关键性证据,因此很难取得学术界的一致认同。

近些年来,古陶瓷窑址的考古发掘不断取得新的成果,继定窑之后,井陉窑遗址和邢窑遗址也先后出土了“官”字款白瓷。1993年,井陉窑遗址发掘出土了第一件“官”字款白瓷标本,在此后的发掘与考古调查中,又陆续发现3件。2003年,内丘西关邢窑遗址发掘中,出土了十余件“官”字款白瓷标本,其中有一件刻“官”字款的碗与匣钵粘连在一起。但“新官”款白瓷目前仍只有定窑出土。根据现有的窑址出土资料,基本上可以确定“官”“新官”款白瓷的产地集中在河北(图三十一)。

生产白瓷特别是高档精白瓷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高品质的原料,二是先进的制瓷工艺。河北地处太行东麓,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太行东麓山地与平原结合部的断陷盆地煤矿尤多,烧瓷所用的瓷土也大多伴生于古生代及中生代沉积含煤地层内。河北古代著名的四大窑场磁州窑、邢窑、井陉窑、定窑,基本上是沿着太行东麓由南向北一线排开,散布在富产煤炭、水源充沛的山地与平原结合部,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河北古陶瓷体系。

北方产瓷区瓷土资源的分布比较复杂,不仅不同区域具有明显差异,即便同一区域所赋存的瓷土品质也优劣不一。其中位于最南端的磁州窑以及邻近的河南窑场优质瓷土匮乏,普遍使用的是一种被称之为“大青土”的普通粘土,由于含铁量较高,只能配合化妆土来生产低端白瓷。而邢窑、定窑、井陉窑所在区域,除了含铁量较高的普通粘土外,还蕴藏有数量不等的优质瓷土。因此,磁州窑及以南地区的窑场主要生产粗胎化妆土白瓷,而邢窑、定窑、井陉窑除了粗胎化妆土白瓷外,还烧造胎体洁白坚致的精白瓷。其中位于曲阳县的定窑由于优质瓷土资源丰富,从五代起绝大多数产品都属于精白瓷。

邢窑是北方最早生产白瓷的窑场,从隋代起已经成功烧造出精白瓷,唐代邢窑无论产品质量还是生产工艺在当时都属一流,带“盈”“翰林”款的白瓷,应当是供宫廷、官府使用的贡瓷。在邢窑的影响下,曲阳和井陉的两处窑场迅速发展,到唐代后期,定窑、井陉窑均已具有相当大的规模,生产的高档白瓷与邢窑不分伯仲。由此可见,上述三窑烧造“官”字款白瓷,与当地瓷土资源状况以及先进的生产工艺是有直接关系的。

根据目前已经发现的资料,出土“官”字款青瓷的有浙江越窑和陕西耀州窑,出土“官”字款白瓷的有河北定窑、邢窑和井陉窑,出土“新官”款白瓷的有河北定窑。“官”字款流行的时期大约从晚唐到北宋早期,而上述诸窑无疑都是这一时期工艺先进的大型窑场。

(二)关于“官”“新官”款涵义的讨论

“官”“新官”款涵义的研究一直是个非常棘手的课题,多年来不少学者试图破解其涵义,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至今还没有一种观点能够得到学术界的一致认同。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1.认为“官”字代表官窑。“官窑瓷器,是宫廷占有的某个窑场或是某个窑场中的部分窑生产的瓷器。这些专为宫廷使用而生产的器物,要求胎釉质量好,造型、纹饰和烧成等技工窑艺水平高,与一般瓷器有所不同;在烧制过程中,制瓷工人在器底上划一‘官字标志,以示区分别,于是出现了‘官或‘新官字款的官窑器物。”(冯永谦《“官”和“新官”字款瓷器之研究》,《中国古代窑址调查发掘报告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

2.认为“官”字与官府或贡瓷有关。“唐、五代和北宋早期,皇宫用瓷仅是由少数民窑固定贡瓷,统治阶级则遣官到产地监烧。这些被选中的民窑,在烧制期间为了与其它民用瓷相区别,便在器物底部加刻‘官字款以作标识。同时,为官府和达官贵人定烧的器物也有可能加刻‘官字款。”(孙新民《宋陵出土的定窑贡瓷试析》,《文物春秋》1994年3期)“此时定窑中某些烧造质量较高的瓷窑还被朝廷或官府指定烧造带有‘官字款的瓷器。”(穆青《早期定瓷初探》,《文物研究》总第十期,1995年9月)

3.认为是封建贵族加工订货和对外出口的一种标记。“很可能是从事商品生产的定窑,在瓷器上划刻‘官字,以之作为封建贵族加工订货和对外出口的一种标记。”(李辉柄《定窑的历史以及与邢窑的关系》,《故宫博物院刊》1983年3期)

4.认为“官”字是太官署的简称。“我们推测这‘官字款的含义就是‘食官。‘食官在古代又称‘大官。……在明白了‘官款含义之后,‘官款白瓷是贡瓷的性质就更加清楚了,因为‘大官署正是宋代设‘尚食局掌管宫廷膳食以前的职官。”(刘世枢《定窑考古札记》,1997年中国古陶瓷年会论文〔未刊稿〕)“不难得出唐宋瓷器上的‘官‘新官字款的‘官字是其官府机构光禄寺下属的太官署简称的结论。由此可以推断,唐宋时期的‘官‘新官字是有关瓷窑为太官署烧制的。”(权奎山《关于唐宋瓷器上的“官”和“新官”字款问题》,《中国古陶瓷研究》第五辑,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

5.认为“官”“新官”与“官样”“新官样”是当时政府界定的瓷器类“官物”标准。“官‘新官铭瓷器,实是当时地方州县长官制定的,上报中央并得到核准的地方上交瓷器实物赋税的标准。进一步讲,当时官物中的瓷器在质量上理应和带‘官‘新官铭记的瓷器相同,换言之,‘官‘新官作为官样与新官样,实也是当时政府界定的瓷器类‘官物标准。”(王光尧《关于越窑瓷器所见“官样”铭的思考——兼释“官”“新官”款的含义》,《中国古代官窑制度》50-55页,紫禁城出版社,2004年)

自五十年代墓葬中发现“官”“新官”款白瓷至今已经过去了50多年,由于无法找到令人信服的第一手资料(包括出土资料和史料),研究者一直都是根据自己的研究思路进行推断。目前认为“官”字代表官窑的观点已被否定,认为“官”字代表官窑的观点提出最早,但随着出土资料的不断丰富以及学术界的深入研究,已经可以确定“官”“新官”款瓷器上的“官”字与“官窑”无关。详见权奎山《关于唐宋瓷器上的“官”和“新官”字款问题》。其余几种虽然都有一定的道理,思路也越来越开阔,但仍然都是基于研究者的推断。要想解决这一难题,还需要更多的考古资料以及与“官”“新官”款涵义直接有关史料的发现。

(三)关于非纪年墓葬出土

“官”字款白瓷的断代问题

在“官”字款白瓷的研究中,非纪年墓葬以及零散出土瓷器的断代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晚唐、五代时期。根据对纪年墓葬出土“官”字款白瓷的排比,其流行时间大约130年(根据目前纪年墓葬的出土资料,时代最早的“官”款白瓷出自河北灵寿县唐景福二年〔893年〕墓,最晚的出自辽宁朝阳辽开泰九年〔1020年〕耿延毅墓,其流行时间大约130年),其时代跨越晚唐、五代和北宋。因此,非纪年墓葬出土的“官”字款白瓷以及城市遗址出土的“官”字款白瓷标本,都存在分期断代的问题。以往人们习惯上总是把胎体坚薄、造型秀巧的定为五代,把胎体较厚、造型古朴的定为晚唐。其实排比、观察晚唐记年墓葬出土的定瓷,不难发现其中有许多胎体很薄、釉色莹润的精美白瓷。例如河北灵寿县唐景福二年墓出土的两件“官”字款白釉钵,造型秀巧,釉面光润,胎体薄而坚致,迎光透视,有很好的透影性。按照以往的传统观点,这种胎体轻薄、造型秀巧的定瓷往往都会定为五代时期的产品。灵寿唐景福二年墓出土的两件薄胎白瓷,无疑为打破这种传统观念提供了有力的实证。与之相反,曲阳县五代同光二年王处直墓出土的“新官”款白釉钵,造型浑圆,胎体厚重,远不如灵寿景福二年墓出土的白釉钵秀巧精致。晚唐、五代定窑生产的瓷器无论造型还是胎釉并无本质上的差别,因此很难将它们绝对分开。此外,定窑是一个生产商品瓷器的民间窑场,产品粗精兼顾,因此绝不能简单地以质量精粗或胎体薄厚来划分年代。在无法准确区分的情况下,不妨将晚唐和五代划为一个阶段,这样才更符合陶瓷艺术风格演变的客观规律。瓷器艺术风格的演变有着自己的规律,并不是机械地随时代的更替而变化,一种成熟产品其生产时间往往是跨时代的。因此,科学的分期不应完全按照历史分期来划分,而应当按其艺术规律来划分。

利用笔迹鉴定学对“官”“新官”款白瓷进行断代也是一种值的尝试的方法。笔迹鉴定是在研究个人书写技能与习惯的基础上,对两部分笔迹进行比较鉴别,其具体方法是通过对二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对比分析,证明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否为同一人书写。笔迹鉴定有一整套科学的比对手段,通过对字体字形特征、书法水平特征、写法特征以及字迹倾斜角度、笔画轻重、运笔快慢等细节进行对比分析,做出“是”与“否”的结论。

目前,纪年墓葬出土“官”“新官”款白瓷已经有一定的数量,其中有些仅从字体形态看就有明显的一致性。例如定州静志寺塔基地宫出土十余件“官”字款瓷器上所刻“官”字,显然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图三十二)。如果将这些纪年墓葬出土的“官”字款作为检材(标准器)与样品(博物旧馆藏或非纪年墓出土)进行笔迹鉴定,一旦结果相符即可精确地确定具体年代(古代窑场中能够刻款的工匠不会很多,而窑工一生在窑场工作的时间最多不过几十年,一旦确定笔迹相符,其时间误差最多不过几十年)。可见,利用笔迹鉴定对“官”字款白瓷进行断代,从理论上讲是完全可行的。

目前,能够进行笔迹鉴定的机构多隶属于公安司法机关,主要从事对涉案文书、签名等文字的鉴定。笔者曾与公安机关的相关专家合作进行过一些实验,结果发现实际运作起来还是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文物系统本身没有笔迹鉴定机构以及相应的人才,而公安部门有自己的本职工作,两家联手做些实验可以,但不可能保持长期合作。此外从技术角度讲检材笔迹的字数越多越好,至少也要保证二到三个字。而此次实验能够提供的检材笔迹只有一到二个字,这不仅增加了鉴定难度,同时也大大降低了鉴定结果的可靠性。除以上两点外,笔迹鉴定与文物鉴定一样主要是凭眼力(即鉴定人的水平及经验)来进行比较鉴别,因此主观因素占有很大成分,鉴定者眼力的高下往往会直接影响鉴定结果。鉴此,以目前的状况来看利用笔迹鉴定对瓷器“官”“新官”款进行断代还不具备充分条件。但是从长远看,一旦条件具备,笔迹鉴定学对于有款瓷器的断代还有能发挥很大作用的。

(责任编辑:阮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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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瓷器刻写铭文的历史非常久远,东汉时期南方已经出现了刻铭青瓷,浙江鄞县出土的青釉双耳壶,在底部刻有隶书“王尊”2字。南京三国时期东吴墓葬出土的青瓷虎子,刻有“赤乌十四年会稽上虞师袁宜作”13字。北方瓷器刻写铭文大约始于唐代,邢窑白瓷有“盈”“大盈”“翰林”等铭文,定窑白瓷从晚唐开始出现“官”“新官”